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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赛事-“风情石柱·康养黄水”全国摄影大展
“风情石柱·康养黄水”全国摄影大展
责编: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6-08-15 来源:天下摄影网 点击:9449 次  【打印

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地处渝东南、渝东北结合部,与湖北省利川市接壤,境内拥有已建成的沪渝、丰石高速公路和渝利铁路,建设之中的沿江高速公路、梁黔高速公路和西沱深水良港,是成渝地区通往中东部地区的重要门户,是全国四个单一土家族自治县之一,是“中国黄连之乡”、“中国辣椒之乡”、“全国长毛兔大县”和“莼菜生产基地县”。

石柱县旅游资源丰富,集中体现出“绿色生态、土家风情、历史文化”三大特色。具代表性的有:重庆市巴渝新十二景之一黄水林海(黄水国家森林公园、黄水市级风景名胜区)、千野草场、大风堡自然保护区、高原明珠太阳湖、月亮湖、全国历史文化名镇——西沱古镇(西沱天街)、七曜山市级地质公园、藤子沟国家级湿地公园、秦良玉历史文化、川东名刹银杏堂、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土家“啰儿调”和经典民歌《太阳出来喜洋洋》以及土家吊脚楼、哭嫁、盘歌、薅草锣鼓、土家摆手舞等自然、人文资源。

为全面展示石柱悠久的历史文化、灿烂的民俗风情、秀美的旅游风光以及富有现代气息的城乡新貌,充分运用摄影这一直观的艺术形式宣传石柱,通过影像传播旅游资源优势,促进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,中国摄影报社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共同举办“风情石柱·康养黄水”全国摄影大展,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及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、踊跃投稿。

主办单位:中国摄影报社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

协办单位:重庆市摄影家协会、中商丝路摄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
承办单位: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旅游局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联

官方网站:诠摄汇网(www.cppfoto.com)

战略合作媒体:腾讯网图片频道、新华网摄影频道、影像中国网、央广网、中国网图片中心、国际在线旅游频道、中国新闻图片网

征集主题

以“风情石柱·康养黄水”为主题,全面征集反映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境内的自然风光、人文风情、民俗文化和时代发展成就的摄影作品。

征集时间:

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31日(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)

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:

入展作品100幅,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。

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,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。入展作品稿酬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旅游局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,并代扣代缴其中的个人所得税。

征稿细则

1. 欢迎广大摄影人投稿。

2.必须取材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境内,并能指出具体拍摄地点。作品创作时间不限,鼓励在大展征集期间内创作的作品。彩色、黑白不限,谢绝组照。

3.作品入展后,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大尺寸数据文件,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(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,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)。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(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)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,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。

4.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,拟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、反馈。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,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,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;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;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,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。

5.中国摄影报、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。

6.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,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,并可不再支付报酬。

7.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,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。

8.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

9.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,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。“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”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。

10.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,不能参加评选;已评选的,将予取消;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、荣誉证书等,并可在媒体上通报。

11.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,不退稿,且不退存储介质。投稿作品在邮寄、发送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
12.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。凡投稿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

作品评选

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、学者进行评审。

投稿须知

1.网络投稿:

作者可在诠摄汇网(www.cppfoto.com)“参展”专区“石柱全国摄影大展”中注册,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。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。投稿作品为jpg格式,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—1000像素,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。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,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。

2.光盘、U盘投稿:

作品以光盘(CD-R或DVD-R)形式提交,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,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,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(word文档)。投稿作品为jpg格式,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-1000像素,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。无相关资料的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。投稿作品以光盘(CD-R或DVD-R)、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:

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“石柱全国摄影大展”办公室收(100007)

联系人:夏雨欣

电话:010—65251661

3.网络及光盘、U盘投稿不得重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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